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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公義氾濫?》— 羊

3:59 PM




《公義氾濫?》

近日基督徒談論最多的問題大概離不開"公義"二字。看見現今香港政局,同時想起聖經的教誨,要門徒行公義好憐憫,心裡定必忍不住想要走出來彰顯公義吧?然而,社會上發生的事是否很不公義?我們的所作所為是否就代表公義呢?似乎不見得。


在談及公義之前,我們先要知道公義從何而來。在上帝眾多神性當中,公義應該是最直接了當的一個。關於上帝的公義,在舊約有較多的描述。


他是磐石,他的作為完全;他所行的無不公平,是誠實無偽的神,又公義,又正直。(申32:4)
神豈能偏離公平? 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?(伯8:3)


神性,就是指某些從神而來的特性,只有在上帝身上才得以看見,公義就是其中一種。從以上經文中反映出,上帝是絕對公平、絕對公正,以致絕對公義的。或者換句話說,上帝就是公義,而且只有上帝能夠定義何謂公義。


認清以上觀點十分重要,因為這觀點反證了人類的限制:人不能判定何謂公義!人與神最大的距離在於絕對與相對。在上帝裡面,所有事情都是絕對的:絕對公義、絕對的善、絕對且無盡的愛......然而,在人類世界中,所有事情都是透過比較來認知,由溫度到感受,從理性到感性。所以,人類要為所有以知及未知的事情建立秩序,或是制度來認知與管理世事,這也是上帝交予人類的任務。


於是,我們透過制度來判定世事。當遇到無從判定的事,我們就去改善制度。然而,即使以今日制度之健全,仍不能判定公義。以近日政改及佔中為例,何解我們會覺得人大的建議不公?因為我們以英美的制度來對比。可是,在中國人眼中,香港的普選制度之於當地制度豈不也是不公嗎?甚至就以上比較而言,人所制定的制度根本並不健全,亦只能相對地公平。何解我們會覺得警方投擲催淚彈是不公義?是因為學生手無寸鐵嗎?可是,學生違法,警方未能勸退,唯有武力清場,這不也是合情合法嗎?由此可見,法律不能代表公義。


看來,由人所制定的一切,都不能定義公義,那我們憑什麼去論斷別人是不公義呢?要搞清公義的界線,只能透過上帝。是的,現今世代灰色地帶太多,而且魔鬼的陷阱四處可見,以致我們會不知不覺間驕傲起來,走上道德高地。因此我們必須謙卑,認清人的限制自己的不足,敏銳上帝的心意,才能不偏離上帝的道路。


以上內容純綷個人立場,歡迎提出意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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